本报讯 从6月30日起,台湾地区大幅开放大陆居民及陆企赴台购置不动产及商办限制。陆资法人在台购买房地产之贷款规定,比照台湾人相关规定办理;而大陆人购买不动产,首次购屋者的贷款成数,以担保品监价五成为上限。
据悉,台湾地区“经济部”6月30日公布包括“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”、“大陆地区居民在台湾地区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物权许可办法”等相关法令修正案,在6月30日正式公告实施。
值得注意的是,除了放行192项陆企产业赴台申请投资之外,新出炉的陆资赴台法令,并大幅松绑现行法令对大陆地区居民购置不动产的相关限制。明确开放陆企因购买业务人员所居住的住宅、厂房、营业处所或办公场所或其它因业务需要的不动产外,并取消大陆人赴台取得不动产需说明资金来源的规定。 (晨报)